作者:陈兵 李昊原

食品行业的产品、服务以及管理体系认证,作为证明食品企业高标准、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,历来受到食品企业的青睐和重视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对此也采鼓励态度。此外,基于食品企业自身的宣传需求,以及境内境外市场在不同场景下将认证作为准入门槛之一,食品企业的认证需求亦与日俱增。选择合适的认证、提升产品力并增强市场的影响,是很多食品企业的常见预期,然而我国认证服务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,服务水平层次不齐,加之企业对认证服务的认识不足,易给自身造成合规风险。有鉴于此,本文将简要介绍我国的认证制度体系以及常见的食品企业认证项目,并提示企业参与认证活动应避免的“坑”和“雷”,供广大食品企业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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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宁宣凤 吴涵 张浣然 刘畅 王储

2024年3月13日,欧洲议会以523票赞成、46票反对和49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《人工智能法案》(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)。

历时三年,经过成员国与欧盟理事会、欧盟议会等欧盟层面机构的多次磋商、讨论,面临欧盟、美国等国家/地区科技巨头企业的担忧与疑虑,欧盟人工智能监管立法终于迎来重大进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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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关峰
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决定》即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将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,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、提前做好准备。我们在2023年末将通过系列文章介绍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、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,协助企业应对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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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关峰 赵冠男
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决定》即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将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,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、提前做好准备。我们在2023年末将通过系列文章介绍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、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,协助企业应对变化。本系列已发布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一):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扩大管辖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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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关峰
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决定》即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将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,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、提前做好准备。我们在2023年末将通过系列文章介绍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、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,协助企业应对变化。本系列已发布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一):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扩大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二):与中国无实际联系,可以约定中国法院吗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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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关峰 赵冠男 范丹杰
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决定》即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将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,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、提前做好准备。我们在2023年末将通过系列文章介绍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、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,协助企业应对变化。本系列已发布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一):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扩大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二):与中国无实际联系,可以约定中国法院吗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三):涉外案件如何避免构成应诉管辖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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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关峰 赵冠男
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决定》即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将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,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、提前做好准备。我们在2023年末通过系列文章介绍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、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,协助企业应对变化。本系列已发布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一):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扩大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二):与中国无实际联系,可以约定中国法院吗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三):涉外案件如何避免构成应诉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四):中国法院新增两类专属管辖的涉外案件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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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关峰
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决定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本次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,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、做好准备。我们在2023年末开始通过系列文章介绍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、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,协助企业应对变化。本系列已发布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一):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扩大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二):与中国无实际联系,可以约定中国法院吗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三):涉外案件如何避免构成应诉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四):中国法院新增两类专属管辖的涉外案件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五):不方便管辖的变与不变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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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关峰
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决定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本次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,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、做好准备。我们在2023年末开始通过系列文章介绍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、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,协助企业应对变化。本系列已发布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一):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扩大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二):与中国无实际联系,可以约定中国法院吗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三):涉外案件如何避免构成应诉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四):中国法院新增两类专属管辖的涉外案件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五):不方便管辖的变与不变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六):加快域外送达流程、增加域外取证方式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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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关峰 赵冠男
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决定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本次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,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、做好准备。我们在2023年末开始通过系列文章介绍《民事诉讼法》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、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,协助企业应对变化。本系列已发布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一):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扩大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二):与中国无实际联系,可以约定中国法院吗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三):涉外案件如何避免构成应诉管辖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四):中国法院新增两类专属管辖的涉外案件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五):不方便管辖的变与不变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六):加快域外送达流程、增加域外取证方式》《民诉法修改解读(七):跨境平行诉讼的赛跑机制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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